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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出行”超级驾乘意外险C款卡产品介绍
 
保险责任 保险金额/赔偿限额 适用条款
驾乘意外伤害身故、残疾保险金 人民币肆拾万元整(¥400,000) 驾乘人员人身意外伤害综合保险条款(2014版)
驾乘意外伤害医疗费用保险金 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
保险费 人民币壹佰元整(¥100.00)
产品简介 “爱出行”超级驾乘意外险C款是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自助激活保险卡系列产品之一。客户在获得保险卡后凭卡片所载卡号和密码登录保险人网站www.cntaiping.com,录入投保相关信息,经在线核保通过后即生成保单。
温馨提示 1.本保险仅提供电子保单。本保险激活后,您可以通过“自助卡专区”查询保单信息并打印电子保单,也可以通过拨打保险人统一客服电话95589查询保单信息。
2.投保前请详细阅读条款费率及投保规则。
3.投保成功后,请将激活生成的电子保单号码记录在保险卡的对应位置,以方便查询及理赔。
投保规则介绍 一、本保险仅承保被保险人在驾驶或乘坐被保车辆期间因意外伤害事故导致的保险责任:
①约定驾乘车辆的人员为1-75 周岁身体健康且能正常工作、生活的自然人;
②约定车辆驾驶员需持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有效驾驶证或操作证;
③约定驾乘车辆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车辆使用标准,具备合法有效的行驶证、年检证明、许可证书或其他必备证书;
④约定驾乘车辆限定为7 座或7 座以下非营运家庭用车;严格按照车辆行驶证核定的座位数投保,如投保内容和行驶证内容不符,则保单无效。
二、保险期间:本保险保险期间为一年。保险责任于激活时选择的保险起期当日零时开始生效,但最早只能是激活当日起的第3 天。
三、保险地域:各项保险责任仅限于中国境内有效(不含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
四、每一驾乘人员的意外身故、伤残、意外伤害医疗费用保险责任的保险金额等于保险单中对应赔偿限额除以保单约定驾乘车辆核定座位数。
五、驾乘意外伤害医疗费用:每人每次事故绝对免赔额0 元,超出免赔额0 元的部分按照保单签发地医保范围核算标准的100% 赔付。
六、无论被保险人持有几份本保险,同一保险期间内保险人对同一被保险人承担的保险金给付责任以伍份为限。
七、未成年人的最高累计身故保险金额以《中国保监会关于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人身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保监发〔2015〕90 号)规定为准,对于被保险人不满10 周岁的,不得超过人民币20 万元。对于被保险人已满10 周岁但未满18 周岁的,不得超过人民币50 万元;但航空意外和重大自然灾害意外死亡保险金额不受此限。
保险条款 请您在激活本卡前务必仔细阅读该产品相关的保险条款的内容:
《驾乘人员人身意外伤害综合保险条款(2014版)》[阅读]
如您有兴趣咨询或购买本保险,请接洽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各地分公司点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