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电子商务
“爱成长”学平险陕西版激活卡外网激活页面产品介绍
 
保障项目 保险金额 免赔额 条款名称
意外身故及伤残 人民币伍万元整
(¥50,000 )
学生、幼儿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2018版)
航空意外身故、伤残 人民币拾万元整
(¥100,000 )
公共交通工具乘客意外伤害综合保险(2017版)条款
列车意外身故、伤残 人民币伍万元整
(¥50,000 )
轮船意外身故、伤残 人民币伍万元整
(¥50,000 )
客运汽车意外身故、伤残 人民币伍万元整
(¥50,000 )
意外医疗 人民币壹万元整
(¥10,000)
第三方统筹后,每次免赔300元,70%赔付
未经第三方统筹,每次免赔500元,50%赔付
附加学生、幼儿意外伤害医疗费用保险条款(2020版)
住院医疗 人民币陆万元整
(¥60,000 )
第三方统筹后,每次免赔300元,70%赔付
未经第三方统筹,每次免赔500元,50%赔付
附加学生、幼儿住院医疗费用保险条款
(2020版)
救护车费用 人民币伍佰元整
(¥500)
附加意外伤害救护车费用保险条款
(2011版)
保险费 人民币玖拾捌元整(¥98)
产品简介  太平“爱成长”学平险陕西版是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自助激活保险卡系列产品之一。客户在获得保险卡后凭卡片所载卡号和密码登录保险人网站www.cntaiping.com,录入投保相关信息,经在线核保通过后即生成保单。
温馨提示 1.本保险仅提供电子保单。本保险激活后,您可以通过“自助卡专区”查询保单信息并打印电子保单,也可以通过拨打保险人统一客服电话95589查询保单信息。
2.投保前请详细阅读条款费率及投保规则。
3.投保成功后,请将激活生成的电子保单号码记录在保险卡的对应位置,以方便查询及理赔。
投保范围与特别提示 投保须知:
一、投保对象:凡年满6-25周岁(含6及25周岁),能正常学习和生活的儿童,及大中小及中等专业学校全日制在册学生均可作为被保险人。
二、投保人:18周岁及18周岁以上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作为投保人,为本人、子女投保本产品。
三、保险期间:本保险保险期间为一年。自成功激活时选择的保险起期当日零时起算,但最早只能是激活当日起的第6天。
四、保险地域:本保险各项保险责任仅限于中国大陆境内有效(不含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
五、受益人:本保险的意外伤残、医疗险保险金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或其监护人,身故保险金按照继承法相关规定处理。
六、按中国银保监会规定,未满10周岁的被保险人身故保额累计不得超过20万元,超出部分无效;已满10周岁但未满18周岁的被保险人身故保额累计不得超过人民币50万元,超出部分无效;但航空意外和重大自然灾害意外死亡保险金额不受此限。
七、本保险住院医疗的等待期为30天,因意外事故导致的住院无等待期。
八、被保险人首次投保前所患疾病及先天性、遗传性疾病和已有伤残导致的保险事故为除外责任。
九、意外医疗责任:意外伤害医疗每次符合当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合理医疗费用扣除次免赔500元后,赔付比例50%;若有第三方赔付(包括但不限于社保、居民医保、新农合等),剩余合理医疗费用次免赔300元,剩余部分赔付比例70%。
十、住院医疗责任: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或保单生效30日后因疾病经医院诊断必须住院治疗的,保险人就被保险人所支出的符合保险单签发地政府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合理且必要的住院医疗费用,扣除次免赔500元后,赔付比例50%;若有第三方赔付(包括但不限于社保、居民医保、新农合等),剩余合理医疗费用次免赔300元,剩余部分赔付比例70%。

每次免赔额

给付比例

已从其他途径获得给付补偿

CNY300元

70%

未从其他途径获得给付补偿

CNY500元

50%

十一、就诊医院限中国大陆公立二级及二级以上公立医院(除外北京市平谷区所有医院)普通部,急诊可以到就近公立医院就诊治疗,但复诊时须到指定医院就诊治疗。
【急诊】仅限以下急症,可以在非二级及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就诊,保险人仅承担3天以内责任,病情稳定后需及时转院到二级及二级以上公立医院。
急诊特指以下情况
1)高热(成人38.5度,小儿39度以上);
2)急性腹痛、剧烈呕吐、严重腹泻;
3)各种原因的休克;
4)昏迷;
5)癫痫发作;
6)严重喘息、呼吸困难;
7)急性脑痛、急性心力衰竭、严重心律失常;
8)高血压危象、高血压脑病、脑血管意外;
9)各种原因所致急性出血;
10)急性泌尿道出血、尿闭、血尿、肾绞痛;
11)各种急性(食物或药物中毒)、各种意外(触电、溺水);
12)脑外伤、骨折、脱位、撕裂、灼伤、或其它急性外伤;
13)各种有毒动物、昆虫咬伤、急性过敏性疾病;
14)五官及呼吸道、食道异物、急性眼痛、红、肿,突然视力障碍者以及眼外伤。
十二、被保险人遭受属主险合同保险责任范围的意外伤害,并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时起24小时内发生的合理、必要的救护车费用,保险人在约定的救护车费用保险金额内,按实际支出赔偿救护车费用。
十三、无论被保险人持有几份本保险,同一保险期间内保险人对其承担的保险金给付责任以贰份为限,超过部分无效。

特别说明:本手册未尽事宜,请参照保险人未尽事宜,请参照保险人《学生、幼儿人身意外伤害保险(2018版)条款》、《公共交通工具乘客意外伤害综合保险(2017版)条款》、《附加学生、幼儿意外伤害医疗费用保险(2020版)条款》、《附加学生、幼儿住院医疗费用保险(2020版)条款》、《附加意外伤害救护车费用保险条款(2011版)》,激活本卡前,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
保险条款 请您在激活本卡前务必仔细阅读该产品相关的保险条款的内容:
《学生、幼儿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2018版)》 [阅读]
《公共交通工具乘客意外伤害综合保险条款(2017版)》 [阅读]
《附加学生、幼儿住院医疗费用保险条款(2020版)》[阅读]
《附加学生、幼儿意外伤害医疗费用保险(2020版)条款》[阅读]
《附加意外伤害救护车费用保险条款(2011版)》[阅读]
如您有兴趣咨询或购买本保险,请接洽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各地分公司点击查看